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正式授予延吉市等12个县(市、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延吉市是吉林省唯一上榜的县(市)。
延吉市自2019年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县”双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组织管理、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建设、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教育、基层减灾能力、加强资金保障等方面能力提升,不断探索创新综合减灾模式,全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升了全市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截至目前,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区等25个村(社区)获评“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占全市城乡社区比例的18%。全市各镇、街道均设有救灾物资储备场所,137个村(社区)均设有救灾物资储备点(室、站),形成了“市+镇+村”“实物储备+商(超)代储”相结合的多元化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延吉市在“城中村”、老旧社区、群租房等重点部位安装简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为4500栋无物业居民楼定制800余个微型消防器材柜,配备消防器材9000余件。建设水利灾害治理、地震易发区房屋改造、危桥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等12个重大涉灾工程项目,打造常态化综合应急避难临时安置点229处,建成市域内宏观地震观测站5处。建设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组建各类防汛抢险救援队伍3115人,储备抢险救援车辆226台,常备物资充足。
为夯实基层防线,筑牢综合减灾“安全堤”,延吉市在各乡镇、街道均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机构延伸至各行政村(社区),全市应急网格达630个;完善“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打造“空天地”全面监测体系,连续44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建设民族特色综合减灾主题游园3处、科普实践基地1处。
一系列立足基层、创新务实的举措,为延吉市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基层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延吉样板”。未来,延吉市将继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水平,守护美好家园。
初审:田俊怡
复审:金星丹
终审:郭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