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风被”等电动车保暖“神器”
有风险
近日,记者在街头看到,电动车骑手们纷纷“全副武装”,从车把固定手套到一体式挡风被,各类防寒装备五花八门。
一位女士的一条长长的围巾随风飘扬,虽添了几分飘逸,但也带来了风险。
而另一位男士为抵御寒风,将外套反穿在胳膊上。
最为常见的是一种几乎将人和车裹成一体的连体挡风被,由于面料厚实、覆盖面积大、御寒能力强,成了很多骑行者冬天必不可少的“标配”。
冬天骑电动车出门
如何保暖又安全?
那么,面对寒冷的天气,我们如何做到既保暖又安全呢?
头部: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建议选用兼具防风保暖效果的全盔;
手部:保暖时,请勿使用固定式车把套,以免影响操控,推荐佩戴保暖手套,保持双手灵活,遇突发情况能及时采取刹车等措施;
上身:防风御寒,可穿着保暖面料的棉服,但务必正常穿着,切勿反穿,以免限制动作、引发危险;
腿部、膝盖:可选择保暖护膝,既能防寒,也可在摔倒时有效保护膝盖、减轻伤害。

另外,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年满16岁,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大风、强降温天气要尽量减少长距离骑行,必要时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保暖又安全。
冬天骑电动车出门
如何保暖又安全?
那么,面对寒冷的天气,我们如何做到既保暖又安全呢?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年满16岁,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大风、强降温天气要尽量减少长距离骑行,必要时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保暖又安全。
上海市民注意了
近日,本市警方
严查非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上海全市严查!请市民坚决抵制!
这些行为都违法↓↓↓
上海警方提醒:
不能改装电动车电池
加装伞架、强光射灯等
上海警方提醒: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广大市民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
■ 切勿为追求速度、续航或“个性化”,改装电机、电池、拆除限速装置,或加装伞架、车篷、强光射灯等,这类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大幅增加刹车失灵、侧翻、起火等安全风险;
■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不买“超标车”“改装车”,拒绝不良商家的非法改装建议。
近日,已有多人被罚↓↓↓
■ 11月11日10时1分,浦东交警在方竹路茉莉路西约10米,对当事人彭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3日7时44分,闵行交警在恒南路联航路西约12米,对当事人桂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2日13时59分,浦东交警在康桥东路申江路东北约50米,对当事人徐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上海警方提醒:
不能改装电动车电池
加装伞架、强光射灯等
上海警方提醒: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广大市民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
■ 切勿为追求速度、续航或“个性化”,改装电机、电池、拆除限速装置,或加装伞架、车篷、强光射灯等,这类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大幅增加刹车失灵、侧翻、起火等安全风险;
■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不买“超标车”“改装车”,拒绝不良商家的非法改装建议。
近日,已有多人被罚↓↓↓
■ 11月11日10时1分,浦东交警在方竹路茉莉路西约10米,对当事人彭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3日7时44分,闵行交警在恒南路联航路西约12米,对当事人桂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2日13时59分,浦东交警在康桥东路申江路东北约50米,对当事人徐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上海警方提醒:
不能改装电动车电池
加装伞架、强光射灯等
上海警方提醒: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广大市民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
■ 切勿为追求速度、续航或“个性化”,改装电机、电池、拆除限速装置,或加装伞架、车篷、强光射灯等,这类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大幅增加刹车失灵、侧翻、起火等安全风险;
■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认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不买“超标车”“改装车”,拒绝不良商家的非法改装建议。
近日,已有多人被罚↓↓↓
■ 11月11日10时1分,浦东交警在方竹路茉莉路西约10米,对当事人彭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3日7时44分,闵行交警在恒南路联航路西约12米,对当事人桂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 11月12日13时59分,浦东交警在康桥东路申江路东北约50米,对当事人徐某某实施“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灯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冬天骑电动车
你有什么保暖妙招?
欢迎与我们分享
但切记不要为了保暖而忽略安全
也不能因为方便改装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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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万弈
审核:王文怡
审核:王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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