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出车祸,赔偿“误工费”合理吗?法院判了!

哺乳期的女性辞去工作,全职在家却不幸出了车祸,这种情况可以索赔误工费吗?


2024年6月17日,陈某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骑电动车的孙某相撞,孙某的车上坐着妻子王女士,王女士怀里抱着女儿。这起事故中,三名大人受伤,其中王女士受伤最重,住院15天,出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失中型、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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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婷 


孙某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下车推行,这时路上来了一辆小汽车,也没有做到减速慢行。同时在路边上还停了其他车,一定程度上遮挡了视线。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汽车承担主要责任,违停车辆承担次要责任,当事人孙某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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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经过司法鉴定,王女士颅脑损伤遗留了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能力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王女士将陈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和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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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面认为王女士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存在误工费。法院查明,王女士此前在证券公司工作,月平均收入5200多元,离职后于2023年11月生育了女儿。事故发生时在哺乳期内,当时王女士也已经在着手找工作。



江宁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婷

王女士具有劳动能力,并且从事家务劳动也具有一定社会经济价值,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有隐性价值,不能因为王某在事故发生之前没有直接的工资收入而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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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承担了家庭抚育职责,免除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后顾之忧,对维持家庭整体收入具有实质性贡献。事故造成王女士伤残,她今后一段时间料理家务、照顾孩子也都有影响。最终,法院结合王女士之前的收入水平,判决支持她索赔3万元误工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