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运、买卖危险物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威胁着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亚东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处置危险物质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从事废品回收经营,在利益驱使下,忽视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及公共安全的重要性,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收购、储存、处置液化石油气钢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亚东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对非法买卖、储存、处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予以收缴。
警方提示
液化石油气钢瓶属于高度危险的受压特种设备,其回收、储存、处置均有严格的安全规范,违规收购、储存、处置的气瓶可能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甚至爆炸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如发现此类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