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注意啦

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政策来啦

报销比例以及相关说明等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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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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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咸阳医保


01

门诊统筹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起付线说明: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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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咸阳医保(下同)


02

“两病”(糖尿病高血压)

门诊用药报销


⏩起付线说明:

城乡居民门诊两病报销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及限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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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城乡居民门诊两病可在咸阳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包括定点药店)。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


03

急诊费用报销

⏩病种范围:

昏迷、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


⏩所需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门急诊费用清单(加盖公章)

④门急诊病历(加盖医院公章)


⏩报销标准:

  • ①起付标准金:

    执行统筹区域内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起付金(经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者不受病种和起付金限制)

  • ②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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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ID:400075362


04

门诊慢特病报销

⏩所需资料:

  • (1) 身份证复印件;《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相关病史资料,即加盖骑缝公章的所申报病种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

  • (2)无住院病历时,可提供所申报病种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两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提交到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或二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 (3)对于复审病种,可只提供近一年来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相关的化验单(原件)及辅助检查报告。


⏩申报地点:

咸阳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申报流程:

(1)在市内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在医院医保科申报。

(2)在市外住院的出院后,携所需资料自行报送至审核医院医保科申报。

(3)复审人员在待遇到期之前三个月携带所需资料自行报送至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中心。

(4)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病种鉴审,每月将审核通过人员报送至医保经办中心,医保经办中心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注意事项:

(1)支付范围为:凡与申请认定病种(含并发症)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不含特药)、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卫生材料等医疗费用。

(2)除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友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和硬皮病纳入本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管理(城镇职工包含大额医疗补助)外,其他慢特病报销时限为年度限额。

(3)两个病种均为纳入本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管理的病种,不计起付标准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人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确定。

(4)最多可同时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只计一次起付标准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申报病种享受时限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加第二个病种享受时限支付限额的 1/2  确定。

(5)阿尔茨海默病、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硬皮病和高脂血症为Ⅱ类病种,不再增加新认定人员。


05

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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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阳医保;本地宝综合整理,配图图片来源 摄图网

▌编辑: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