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安,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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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子咨询灵活就业人员

是否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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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5.5%、7%或9%的缴费比例缴纳职工医保费。区别是:按单建统筹(5.5%)缴纳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单建统筹(7%)缴纳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统账结合(9%)缴纳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院按规定联网据实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三级医院按照限额剖宫产4500元,顺产3100元的标准结算,二级及以下医院按照限额剖宫产3200元,顺产2400元的标准结算,由参保单位或个人携带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住院或门诊发票复印件、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仅一胎提供,二胎、三胎不需提供)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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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生育津贴相关信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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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生育津贴


01
泰安生育津贴领取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相关信息将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推送至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定生育津贴,待审核后一次性拨付个人医保卡金融账户,无需个人或单位提交任何材料。


在市内外发生非联网生育保险待遇由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经办人通过现场办理或网上(掌上)渠道办理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1、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公章)2、住院或门诊发票复印件3、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仅一胎提供,二胎、三胎不需提供)。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02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天数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计算;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03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生育津贴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方可领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年后方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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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陌花(李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