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让创新主体轻装上阵投身成果转化

11月18日,《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新闻发布会举行。科技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四川大学、省农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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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围绕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赵敏介绍了此次《工作指引》相较于以往政策更聚焦“尽职免责”,在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等系列政策,持续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首先,以权属改革为核心,破解转化“不愿转、不敢转、不想转”问题。在赋权机制上,明确科研单位可通过约定比例赋权、完全比例赋权、单位让渡权属等多种形式,直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从根本上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破解“不愿转”的思想顾虑。在国资管理上,实行成果单列管理,科技成果形成资产前建立台账管理,形成无形资产以后在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单独标识,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消除“不敢转”的制度障碍。在主体权责上,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转化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对科研单位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转化视为职务转化行为,解决“不想转”的动力问题。
其次,以科技服务为纽带,构建全链条转化生态。科技厅着力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保障。一方面,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市(州)专版和分岛分中心,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打造示范标杆。另一方面,落实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方案,重点培育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等全链条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机构培优行动,壮大规上科技服务企业队伍。
在此基础上,科技厅进一步健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此次印发的《工作指引》核心亮点聚焦“尽职免责”,明确由科技厅牵头,会同财政厅、教育厅、省卫健委、审计厅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同时鼓励中央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参照执行。这一机制将有效打破转化环节的“条块分割”,通过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既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转化行为划定“安全边界”,也彻底打消其“怕担责、怕出错”的后顾之忧,让创新主体能够轻装上阵投身成果转化,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