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看过来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利率较低
是很多人的优先选择
小编整理了泰安公积金的贷款指南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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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如遇调整以实际为准
✅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市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时限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
✅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均无超出偿还能力的债务及担保保证;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六)同意办理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七)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
(八)同意并授权市公积金中心查询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贷款相关的信息和信用状况,并同意将个人信用信息(含不良信息)提供给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九)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十)借款申请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购买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符合上述申贷条件,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金额,且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上限,按万元整数倍确定。
(一)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缴存条件的,最高80万元;单身(含离异、丧偶)或仅一方符合条件的,最高50万元;
2.多子女家庭符合缴存条件的,最高110万元;单身(含离异、丧偶)或仅一方符合条件的,最高80万元;
3.持有“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或《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符合缴存条件的,最高145万元;单身(含离异、丧偶)或仅一方符合条件的,最高110万元;
4.借款申请人配偶已退休且退休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可按双缴存职工标准认定。
(二)额度上浮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额度上浮,多项情形可叠加,叠加后最高不超过160万元:
1.购买高品质住宅的,上浮20%;
2.购买现房的,上浮10%;
3.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1年的,上浮10%;满2年及以上的,上浮20%。
(三)最低额度
计算结果不足30万元但符合条件的,按30万元认定。
(四)按首付款比例计算的额度
1.购买期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的80%;
2.购买现房及再交易住房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80%;
3.购买拆迁房的,不超过拆迁合同差额的80%;
4.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70%;
5.商转组业务中,已置换公积金贷款与未置换商贷余额之和,不超过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70%。
(五)特殊住房类型额度
1.拆迁房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价款的80%,且不超过最高限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批准文件,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概预算的70%,且不超过最高限额;
3.购买自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的70%,且不超过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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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前办理指南
贷款期限按借款人身份证登记年龄计算,按年取整;借款申请日距生日不足1年的,不计入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县处级女干部、高级职称女性技术人员贷款年龄按照68周岁核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尚未发放的,执行新的利率;贷款已经发放的,于次年一月一日按相应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泰安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起,在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在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提交了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图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按照贷款办理要求,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关系证明资料;
(二)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四)还款能力相关资料;
(五)贷款收款账户、还款账户资料;
(六)个人征信信息查询及使用授权书;
(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八)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产交易税费申报资料;
(九)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需提供。
2、市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据贷款政策规定,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应配合调查核实工作;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拒绝配合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
3、准予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等共同面签《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4、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后,借款申请人及受托银行应及时办理有关抵押(或预抵押)登记手续。
5、抵押(或预抵押)登记生效,取得抵押权证或电子抵押权证后,市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及时发放贷款。贷款用于购买期房的,贷款应足额转入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现房、存量房的贷款应足额转入售房方账户;“商转公”“商转组”直转的贷款应足额转入受托银行过渡账户;“商转公”借款人自行结清商贷并办理完毕商贷解押手续的,贷款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
6、贷款发放后,市公积金中心档案管理岗及受托银行要及时做好贷款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致。
7、受托银行贷后管理岗应随时跟踪已发放贷款的还款情况和按揭贷款预抵押转正式抵押情况,如有逾期及时催收,符合预抵押转正式抵押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发现风险及时做好资产保全。
泰安市民之家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12329
网点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D区2楼西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山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066611、0538-2066612
网点地址:迎春路18号泰山汇金国际大厦五楼
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707158
网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青龙山路23号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岱岳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328066
网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龙居园商务楼A座公积金大厅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泰市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224738、0538-7261589
网点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11号18栋1单元3号房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城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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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提取:0538-3283291
贷款:0538-328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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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宁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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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地址:宁阳县宁阳大道与杏岗路交汇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东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822142、0538-2830927
网点地址:东平县虹桥路中段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82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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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514810、0538-351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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