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江西长运(600561)发布公告,公司的子公司赣州方通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于都县永发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已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于都县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年度保底净利润差额款1030万元及律师代理费3.5万元,合计金额1033万元。
根据2016年9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于都长运公司向赣州方通转让其持有的于都县永发公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为1500万元。合同约定,若目标公司在十年期内未达到承诺的年度保底净利润,于都长运公司须以现金补足差额,新世纪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股权转让后九年中,经审计有七年未实现约定利润,累计差额为1030万元。赣州方通多次要求于都长运公司支付该款项,但对方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
公告中提到,因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判决和执行结果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2025年前三季度,江西长运实现收入10.44亿元,归母净利润-1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