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南通租房提取公积金线上各渠道暂停办理!附时间表

提醒大家

南通公积金官网发布通知

租房提取业务线上各渠道暂停办理

暂停办理时间一直持续到

2025年12月中旬

具体内容快来看看





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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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做好与相关业务管理平台的接口联调工作,我中心需同步开展租房提取接口改造。现将线上部分渠道暂停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12月中旬(部分地区特定渠道暂停时间已在前期执行,具体详见附件)。

二、暂停范围

1.南通公积金个人网厅、南通公积金微信服务号:部分地区分时段暂停,具体时间以附件为准;

2.南通公积金 APP、苏服办 APP、苏服办·南通 APP:全市范围内即日起至12月中旬暂停办理。

三、其他说明

1.租房提取业务线上各渠道暂停办理期间,线下各服务网点将在工作时间内正常受理相关业务;

2.如业务办理安排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租房提取业务线上各渠道暂停办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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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通租赁自住住房

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起来关注~





办理指南




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申请人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提取额度


1.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且最高额度为每人每月1200元;

2.二孩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上浮50%,每人每月1800元;

3.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上浮100%,每人每月2400元。



提取频次

1.租赁住房以自然年度(每年1-12月)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任意时间点均可申请提取;

2.当年(自然年)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业务的,如申报租赁期限(月数)合计未满12个月的,剩余期限房租支出可再次申请提取。


具体流程


以“南通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为例:

1.选择“业务办理”,点击“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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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租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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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选择“婚姻状况”,勾选“承诺书”,点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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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提取金额,点击“下一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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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人及配偶在各自缴存地均无自有住房、无公积金贷款且租赁期限为12个月的,方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2.多孩家庭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线下申请办理。


线下办理


提取申请人凭以下材料,至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分支机构柜面申请提取

(1)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租赁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在申请人缴存地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2)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3)多子女职工家庭还需提供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温馨提醒:

缴存地划分:南通市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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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嫣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