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保定市商务局最新通知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于11月11日0时起暂停实施
↓↓↓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根据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现就2025年保定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5年11月11日0时起,我市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2025年11月10日24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且符合河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于2025年11月25日24时前,按原流程提交完整准确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请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河北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W6OtZW5rYymw8gSXAxC20A
摄图网_700370918(仅作配图)
个人消费者。
报废旧车需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②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③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购买新车需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①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
②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消费者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
👉小编提示:
大家可以关注【保定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发送“汽车补贴”,即可获取保定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流程、实施细则等
另外,自11月10日0点起
保定市也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开展
家装厨卫“焕新”和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
根据省商务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安排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现决定停止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2025年11月10日00:00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开展家装厨卫“焕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时将公告内容传达到辖区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企业(门店)和商户,并做好政策解释与协调工作。
(二)请各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要求,对已回收的车辆及时进行清运和规范处理。
(三)对已提交申请补贴订单,家装类须于12月1日前送货完毕并提交相关图片,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兑付补贴。对于经审核信息不准确、返回整改的订单,请各县(市、区)商务局及时指导参与企业(门店)和商户进行核查整改,并请有关消费者积极配合完善相关数据,以便准确兑付补贴资金。
在聊天对话框发送“以旧换新”
即可获取河北消费品以旧换新
补贴申请入口、政策规定
以及参与补贴活动门店查询等
▌来源:保定商务、河北省商务厅
▌编辑:余江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