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2025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临沂家家悦超市被“点名”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第2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非医用口罩产品67批次,其中,生产环节4批次,销售环节43批次,网售环节20批次。本次抽查发现菏泽航桓商贸有限公司、菏泽吾屿欣日用品百货有限公司、济南云易购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万象汇店、临沂姝筱商贸有限公司、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靖曼综合百货商店、邹城市迈尚易购小商品批发城、青岛康姿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销售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

本次抽查依据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非医用口罩产品的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通气阻力、防护效果、过滤效率、呼气阻力、头带、颗粒物过滤效率、口罩带、吸气阻力、压力差、呼气阀气密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菏泽航桓商贸有限公司、菏泽吾屿欣日用品百货有限公司、济南云易购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万象汇店、临沂姝筱商贸有限公司、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靖曼综合百货商店、邹城市迈尚易购小商品批发城、青岛康姿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销售者销售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其中,销售者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靖曼综合百货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记者:薛冬 编辑:刘丹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