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太把房产留给“干儿子”,法院为何判无效?遗嘱光签字不行,关键看这点!

近日,一则“九旬老太遗嘱房产给干儿子,亲生子女一分没有”的继承纠纷案引发热议。上海王老太在去世前订立遗嘱,将名下房产和存款全部留给毫无血缘关系的“干儿子”老刘,亲生子女和孙子反被告上法庭。

然而,法院最终驳回了老刘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遗嘱无效,房产按早年公证遗嘱归孙子继承,存款由子女法定分割。

这一判决颠覆了许多人的认知:为什么白纸黑字、律师见证的遗嘱也会无效?法院如何识破“干儿子”的真相? 今天就从法律和人性双重视角,解析这起案件背后的关键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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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形式合法,为何无效?核心在于“真实意思表示”

老刘提交的遗嘱由两名律师见证,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遗嘱有效性不仅看形式,更要看内容是否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在此案中,老刘通过三重手段扭曲了王老太的真实意愿:

- 编造人设:他利用王老太对解放军的天然好感,虚构“国际维和部队老兵”身份,骗取信任;

- 阻断亲情:故意不接孙子小林的电话、微信,让老人误以为家人抛弃了自己;

- 制造依赖:将老人带离养老院后共同生活,使其处于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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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此案中,老刘的行为已构成“动机欺诈”——王老太处分财产的动机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因此遗嘱虽形式合法,却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善意扶养”还是“精心算计”?法院如何认定“非善意”

老刘在法庭上声称自己长期照顾老人,遗嘱是对其扶养的回报。但法院调查发现了截然不同的真相:

- 经济侵占:王老太月入万元养老金,去世时账户仅剩2万余元;20余万存款被老刘通过ATM机分笔取走;

- 抢救延误:老刘在发现老人昏迷6小时后才呼叫120,严重延误救治;

- 后事处理不当:老人去世后,他未通知家属,擅自将骨灰撒入山野。

法律视角:

法院通过经济流向、时间逻辑、违背人伦三个维度,认定老刘的“照顾”并非善意。法律鼓励赡养老人,但坚决反对以牟利为目的的“伪赡养”。此案判决厘清了一个关键界限:正当赡养回报与恶意谋取财产的区别。

多份遗嘱冲突,以哪份为准?公证遗嘱不再绝对优先

此案中出现了两份遗嘱:

- 2014年公证遗嘱:房产归孙子小林;

- 2023年代书遗嘱:全部财产归老刘。

根据《民法典》新规,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数份遗嘱内容冲突时,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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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

此案2023年遗嘱因欺诈无效,故法院采用了2014年有效的公证遗嘱。这提醒公众:《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最后时间”规则取代了“公证优先”规则,但所有遗嘱都必须以“真实意思”为前提。

律师见证并非“万能保险”,专业人员也应尽责审查

此案中,代书遗嘱由两名律师见证,形式完备,为何仍被推翻?因为见证律师仅完成了形式审查,未深入探究关键事实:

- 未核实老刘与王老太的真实关系;

- 未发现王老太称老刘为“大儿子”的表述不实;

- 未识别老人对家庭关系的错误认知(如认为儿子“刚去世”实为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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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

律师见证遗嘱不应只是“签字仪式”,而应尽责核实身份关系、意思表示真实性。此案对法律从业者也是警示:见证过程应询问家庭背景、与继承人的关系,避免成为欺诈工具。

如何订立一份“牢不可破”的遗嘱?

从本案出发,订立有效遗嘱需关注以下要点:

1. 确保意思真实:在不受干扰、信息完整的情况下订立遗嘱,定期更新;

2. 选择适当形式:

- 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打印遗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每页签名;

- 录音录像遗嘱:记录姓名、肖像、日期,一镜到底。

3. 保留情感证据:对于可能引发争议的遗嘱,可录制视频阐述理由;

4. 家庭沟通先行:财产处分前与家人沟通,减少后续纠纷。

九旬老太遗嘱案不仅是一场家庭财产纠纷,更是人性贪欲与法律公正的较量。法院判决捍卫了“真实意思表示”这一遗嘱制度的灵魂,也警示所有人:法律保护正当继承,但绝不姑息精心设计的欺骗。对于子女而言,此案同样提醒:亲情陪伴是最好的防骗药方,莫让陌生人成为父母晚年的“唯一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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