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察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派驻监察落地落实的重要载体,为履行好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发挥好监察专员办公室“前哨”作用。
筑牢监察政治根基。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主要力量,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制保障。对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工作开展系统性监察时,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严明纪律和良好作风保证监察工作风清气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充分发挥派驻监察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优势。
建立监察信息网络。全面梳理公文系统内的工作简报、舆情周报、环境质量通报,主动对接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共享投诉线索、互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协调建立文件交换机制,及时跟进掌握辖区内党委政府有关高质量发展、城市规划布局、工业结构转型等重要决策部署,适时优化监察重点和方向。
丰富监察监督方式。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发现问题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统筹好区域监察和流域监察,持续向地方党委政府传导压力。在关键时间节点,有组织有计划开展问题排查,及时向厅党组报告派驻监察情况。
深化监察结果运用。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在生态环境问题行政调查前充分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请示报告、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督察成果在干部管理、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完善监察治理体系。协调列席地方党委政府涉及重要决策部署的常委会、常务会。紧盯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等深层次问题,从产业准入、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全过程跟踪督导。既看局部和整体、又看当前和长远,从顶层设计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保持战略定力,锚定既定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合理可达的整改目标,形成可以量化检验的目标任务和可以操作落地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