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一般很严格的,怎么会有学生用铁锤击打另一学生呢?说明学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连日来,关于湖北省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一起学生拿铁锤击打另一学生的赔偿事件引发社会市民广泛关注。
据介绍,被打的学生系阳新县人,叫董某明,正在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读书,9月12日,董某明在寝室阳台晒衣服,发现上面衣服都挂满了,就把挂满了的干衣服挪动一下,腾出一点位置来,准备晾晒,不料惹怒一位姓万的同学,责怪不该挪动了他衣服,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姓万的冷不防在床上枕头下拿出一把铁锤突然猛击董某明的背部,董某明疼得哎呀一声,猛转头,万姓同学又一锤击打在董某明的鼻子上,血流如注,董某明被打倒在地,随后有同学喊来学校管理人员,并报了警,董某明被送往医院抢救。
董某明的父母闻讯后,十分气愤,看到儿子面部,无故被打伤,血迹斑斑,心情很悲痛。
董某明住院后,被医院诊断为双侧鼻骨塌陷性骨折,被司法机构鉴定为轻伤,随后,董某明的父亲多次到学校讨要说法无果,后又去当地派出所请求处理。
前几天,经咸宁市一调处中心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赔偿意向,握手言和,取得书面谅解。
另据了解,姓万的学生,此前被同学举报带刀入室,老师知道后,收走了刀具。
见状后,姓万的学生又偷偷买了铁锤藏于床上枕头下面,至此次事件发生后才被发现。
10月16日,作者与董某明的父母深入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了解情况,讨要说法,要求校方承担一定责任,该学院一位姓许的书记称,董某明的受伤与学校没有关系,校方无责任,对此,董某明父亲坚持个人观点,他表示,学校存在明显过错,第一次校方收走姓万的学生刀具后,后面应该对其采取追踪巡查其反常动态,查出铁锤,或采取另一种方式,转变其故意伤害他人思想与行为等,这样就可以杜绝后面流血事故发生。
通过上述学生遭遇锤打受伤,说明咸宁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存在管理过错,应该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董某明的父亲表示,过一段时间,他会请律师来维护自己权益,把学校告上被告席,如果校方不承担责任,以后哪个家长放心把子女送到该校读书呢?
对此,笔者呼吁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与形象提升意识,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董某明在校内受到伤害,打成骨折,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否存在管理不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广大网友发表看法。(游君)
来源:微信公众号天眼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