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日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广工程建设。

通知明确,需采用跨省或跨市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或有特殊评标要求,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必须现场查看样品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远程异地评标无法进行的;其他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以上四种情形可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由招标人向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可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涉及国家秘密等国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项目,不得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通知明确,在评标专家抽取方面,招标人负责提交专家专业要求并抽取主场专家,同时与主场交易中心共同委托副场交易中心按要求抽取副场所在地专家。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应按主、副场所在地省级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抽取专家。跨市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由招标人在主场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抽取主、副场所在地专家。(来源:济南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