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草坪旁
一次惬意的遛狗休息
竟让两位女士卷入长达数月的诉讼
最终以近28万元的赔偿画上句号
这起发生在常州的事故
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
图源:网络
2023年8月21号清晨,在武进区湖塘镇某酒店的草坪旁,刚结束早锻炼的郑女士准备回家,突然一条未被牵引的贵宾犬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此时,犬主人顾女士坐在草坪上闭眼休息,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宠物已经让路人陷入慌乱。
为了躲避这只突然出现的狗,郑女士在草坪上不慎摔倒,直接造成了二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残疾。
受伤后,郑女士的医疗、康复以及伤残赔偿等费用加起来近30万元。面对这笔巨额开支,郑女士与顾女士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巨大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女士一纸诉状将顾女士告上了法庭。
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
焦点始终集中在
“牵绳”二字上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更是针对性地指出,携犬出户时,必须为犬只佩戴牵引带,且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5米。在此案件中,顾女士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这成为了案件审理的关键依据。
法官介绍,法律对于此类案件的责任划分有着清晰的界定:只有当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动物饲养人才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而在本案中,郑女士为躲避未牵绳的犬只而摔倒,属于正常的避险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
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顾女士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
对宠物犬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
因此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向郑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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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凡星 摄影:陈泽华
编辑:刘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