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待遇激励约束机制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目前全省各统筹区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均已开始,我省今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和700元。相较往年,个人缴费标准未增长,财政补助标准增长30元。
今年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缴费期内连续参保缴费可享受2026年全年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按规定设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我省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进行补助;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和子女、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低收入人口、相关部门下一年度新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等,集中缴费期后可通过绿色通道,按照我省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此外,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底;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如符合连续参保缴费要求,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
据悉,陕西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通过陕西医保App/小程序的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在省内正常参保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等近亲属,可为全省范围内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截至2025年9月30日,省内本统筹区个账绑定家庭共济关系337.35万人次,结算个账基金36.34亿元;省内跨统筹区个账绑定家庭共济关系64.99万人次,结算个账基金3.31亿元,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13.42万人次,代缴金额4.53亿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