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2025年11月10日0时起
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石家庄车主
请务必抓紧时间申请
最后机会,过时不候!
图源:石家庄商务
石家庄市关于调整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根据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现就2025年石家庄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5年11月10日0时起,我市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2025年11月9日24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且符合河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须于2025年11月25日24时前,按原流程提交完整准确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请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按照《河北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后续政策若有调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5日
来源:石家庄商务
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lwO8_QbL8tgLmdDZCD1Oog
摄图网_401044667(仅作配图)
✅报废旧车需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
②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③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购买新车需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①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
②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摄图网_700370918(仅作配图)
✅对消费者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
统(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
✅也可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公众号,把菜单栏切换成对话框,在底部对话框回复【汽车报废】,即可获取以上手机端及电脑端申请入口,查看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等
▌本文来源:石家庄商务、河北省商务厅
▌本文编辑:何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