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工作人员用上了“执法记录仪”,消费者:是否侵犯我的隐私?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金盾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工作人员身上都带着类似警方的执法记录仪,让前来加油的消费者感受非常不好。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金盾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此举的目的是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并且该设备只有录音功能,并不具备录像功能,不存在消费者担忧的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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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加油站工作人员佩戴“记录仪”

“近期,我在金盾加油站银川西路站加油的时候偶然发现工作人员,无论是加油的还是收银的,都佩戴了类似公安的执法记录仪,我询问让他们这样近距离拍摄消费者是否合法时,他们也不正面回答我,这令我很不舒服。”张先生向半岛记者反映,“他们跟我说话时,就在主驾驶的窗外,车内的情况被拍得一清二楚。”

张先生质疑,加油站里的监控基本上全覆盖,工作人员人手一个录音录像设备,有何必要?

随后,记者也对青岛多个金盾加油站进行了走访,发现情况确实如张先生所说。其他加油站都没有这样的操作,金盾加油站这种做法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11月3日下午,记者拨打了金盾加油站的公开电话进行采访,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回答记者的问题,建议记者采访总部的工作人员。一个半小时后,工作人员崔先生给记者回电进行了解释。“加油站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本身监控是24小时运行的,这是相关部门有要求的,我们每个工作人员戴的记录仪只具有录音功能,为了提高我们员工的服务,也为了避免与顾客发生误会。”该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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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加油站

那么,金盾加油站工作人员佩戴记录仪是否存在越过法律红线的风险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的伏晓慧律师。“加油站在使用执法记录仪时能做到合法使用,在记录时提前告知顾客拍摄内容及范围、目的并征得顾客的同意,同时、保证记录内容仅用于内部管理、安全保障、顾客纠纷等合法目的就不会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伏律师表示,但加油站在使用记录仪过程中拍到或者录音中涉及超出工作范围的顾客隐私,比如财产信息、交易密码、导航轨迹、通讯记录等敏感、重要信息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很容易触犯刑法第253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又或者经过顾客同意拍摄后,保存过程中出现泄漏或者未经同意公开传播、商业使用等,也会触犯刑法。

“所以,加油站使用执法记录仪,并不会必然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一旦出现纠纷加油站必须证明自己拍摄的合法性和对泄漏、未经同意公开传播等行为不存在过错,若无法提供证明,很容易构成刑法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便不构成刑法犯罪,也可能涉及《民法典》的民事侵权责任。另外,不仅是工作人员,加油站作为单位也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伏律师认为,市民如果发现加油站执法人员存在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应当向应急管理局、商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尹彦鑫 半岛全媒体记者 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