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红河州全面开展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含共享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摩电”交通安全管理
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全力守护“摩电”骑乘人员
出行安全
营造安全、文明、
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县市集中部署,针对全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突出问题,聚焦“摩电”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未经注册、未悬挂号牌、违规加装雨棚上路行驶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六类突出违法行为,10月下旬开始广泛开展宣传,各地细化各项目标和措施,层层分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大流量路段和摩托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对涉摩显性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化整治。
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期后,全州公安机关将转入常态化整治,严厉查处涉“摩电”违法行为,聚焦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摩电销售、维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不合格车辆销售、非法改装等源头违法行为;联动乡镇、村委会摸清农村摩电底数,协助群众办理牌证、保险,引导报废超标车辆;路面上采取“定点查缉+流动巡逻+智慧管控”模式,在重点路口设卡严查,组建执法小分队延伸至农村道路,借助科技手段精准抓拍违法,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态势。
发挥融媒体矩阵优势,通过州、县市融媒体平台和行业部门新媒体矩阵,广泛发布安全守护行动通告,围绕公职人员、快递外卖、学生等重点群体,发布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呼吁广大摩电骑乘人员首先从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骑行、平安出行。同时,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在公共场所广泛粘贴宣传海报,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警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警钟长鸣,共同守护摩电骑乘人员出行平安,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
平安才是目标
保障出行安全
要从自己做起
这些危险行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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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朱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