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这些车辆淘汰更新!武汉发布最新通知——

近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武汉市商务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武汉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

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

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4〕6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老旧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以下简称“非道机械”)淘汰更新,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机械提前淘汰,优化我市货车和非道机械结构,减少污染排放。2025年底前,力争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机械;加快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的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

工作措施

(一)实施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各区相关部门落实《武汉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通过政策激励,鼓励引导老旧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机械加快淘汰更新。

(二)积极宣传管理和补贴政策。市、区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广泛深入开展老旧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机械环境管理和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促进车辆和非道机械所有人提高环保意识,主动落实我市高排放车辆禁限行政策和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管理政策,主动参与淘汰更新工作。

(三)严格实施禁限行管理措施。市公安局组织落实我市现行高排放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通过强化技术监管手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依法依规查处违禁通行行为,有序推进四环线以内区域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政策出台;严格控制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域内国三、国四柴油货车通行证核发。

(四)切实加强禁用区管理执法。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加强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管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内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机械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三区”(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内属于特种设备的非道机械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管理相关规定。

(五)加强老旧车辆强制报废管理。市公安局组织对报废、出口车辆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组织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老旧柴油货车,依法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六)规范机动车报废和出口管理。市商务局组织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二手车出口管理,通过网络及时公布和更新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对报废机动车进行回收、拆解。

(七)加强在用车环保达标监管执法。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柴油货车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对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依法打击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保障措施

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风险防控,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共同推动淘汰更新工作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工作进展调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老旧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机械淘汰更新工作。

附件:武汉市国三、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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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武汉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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