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开区(头区)分局
高铁车站派出所民警
在乌鲁木齐站南广场
开展“拉门行动”中
发现一辆轿车车门未锁
民警拉开车门检查发现
车内有现金735元、黄金手链
由于当时联系不上车主
第二天早上
民警多次拨打车主电话
最终与车主取得联系
让车主领回了财物
并提醒车主保管好财物
网友在评论区为民警点赞
并打趣道
“新疆人独有的松弛感”
提醒
车主务必养成
“离车锁门后二次拉检”的习惯
切勿将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遗留车内
避免成为
不法分子的“移动提款机”
▌来源/新疆949交通广播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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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张亚平
终审/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