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及条件:
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低保家庭;
2.零就业家庭;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4.特困人员;
5.残疾;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
15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
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流程:
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统一报学校所在地县就业部门审核公示,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由县就业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发放到学生本人账户。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13--7208562
县就业局咨询电话:0813--7203627
总监制|杨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