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应急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治本攻坚行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刚才的发布中谈到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上门帮扶指导,请介绍一下该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彭兆峰: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上门帮扶指导是今年推行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从目前看,已取得四方面成效:
一是排查深度与精准度进一步提升。上门帮扶指导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精准整改治理为目标,帮助企业将隐患排查向“深度体检、精准施策”拓展。在深度上:采取“历史资料溯源、现场踏勘验证、人员问询核实”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体检”,平均每个地下矿山用时5~7天,查阅资料广度、现场踏勘范围、提出问题质量都远超以往。在精准上:聚焦采矿工艺、灾害风险、现场管理等要素,从制度、技术、人员、管理多维度发力,深入挖掘隐患背后的管理漏洞、技术缺陷,“一矿一策”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截至目前,帮扶发现的9898条一般问题隐患已整改9590条,整改完成率达97%,192条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
二是监管服务机制效能显现。一方面,以上门服务方式深入企业,统筹开展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核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主动听取管理人员关于安全生产瓶颈、难点等诉求,帮助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细致的现场踏勘和面对面沟通交流,帮助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赢得了矿山管理人员的广泛认同,不少矿山主动申请帮扶。
三是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治理。防范大面积冒顶风险,督促地下矿山充填历史遗留采空区约195万立方米;压实防治水工作责任链条,监督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补齐专业机构、专业队伍、专业装备等短板。累计核查整改企业安全责任清单1万余人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500余项。推动淄博高新区等矿山集中地区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四是基层监管能力显著提高。通过省级带头、“以干代训”的形式,省市县三级监管人员共同编组、分工检查,全省68个有非煤矿山的县(市、区)263名监管人员全部参与帮扶,同专家一道查找问题隐患、起草帮扶报告、督促整改闭环。同时,指导13个市611名政府及部门负责人逐矿落实包保监管责任;推动潍坊、乳山、长清、东平等地应急部门设立专门监管科室、配强专业监管人员,筑牢监管组织保障基础。
中新社记者:
尾矿库安全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了解到,近期山东修订出台了《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请介绍一下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及主要意义?
彭兆峰:尾矿库是堆存尾矿的场所,一旦溃坝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尾矿库闭库销号是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促进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的关键环节。为加快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省应急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印发《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5条,主要包括了尾矿库闭库、销号、再利用和安全管理等内容。一是明确闭库情形。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停用时间超过3年等五种情形尾矿库应实施闭库。对库容小于10万m³且总坝高低于10m的小型尾矿库,明确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闭库。二是明确销号条件。尾矿库完成闭库工程、土地复垦和环境治理后,即可申请销号。同时明确了对坝体与库区基本融入周边自然地形地貌,无尾矿库明显特征,经评估对周边安全、环境不造成影响等3种特殊情形,可直接申请销号。三是细化再利用规定。尾矿库回采中止或结束后,可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继续堆存尾矿。四是明确了尾矿库销号后的安全管理职责。
《办法》系统总结了山东尾矿库闭库销号经验,为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引。首先,进一步明确了所有类型尾矿库的责任主体,实现了责任全覆盖。其次,明确将超设计回采周期未完成回采的尾矿库纳入闭库治理并销号,填补了回采尾矿库闭库管理的政策空白。第三,明确闭库工程、土地复垦、环境治理等工程措施硬性指标和验收标准、责任部门,使销号条件更具体、可量化,提升了销号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第四,对闭库销号的申请、验收、审查、公告、销号后管理全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严密的管理闭环,避免了责任真空。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作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山东的派驻机构,在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熊孝雨:山东局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国家监察机构,致力于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设,通过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和抽查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矿山主体责任等“三个责任”落实,推动实现全省矿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是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纳入“督政”重点内容。以检查发现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验证属地政府及其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山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下达建议书30余份,提出问题及意见建议280余条。
二是着力强化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推动市县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目前13个涉及非煤矿山的市,已有济南、淄博、烟台等7个市应急局专门设置了矿山安全监管科室,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占比也在逐年增加。另外,在检查矿山过程中,采取了与地方监管执法部门集中研判风险、联合检查等举措,有效督促监管执法人员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是突出对重点地区帮扶指导。针对山东省确定的非煤矿山重点地区以及非煤矿山数量较多、灾害风险偏大的地区,划定了临沂兰陵县、淄博高新区、济南莱芜区、烟台莱州市、潍坊昌邑市5个重点帮扶地区,有针对性、倾向性地指定专业监察人员,实施“一对一”帮扶指导,采取不定期的调度联系等方式,帮助排查隐患、防治灾害,着力破解区域性、根源性问题,推动治本攻坚任务落实落细。比如,临沂兰陵县重点帮扶夯实安全基础、淄博高新区重点帮扶顶板支护管理、济南莱芜区重点帮扶水害治理、烟台莱州市和潍坊昌邑市重点帮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矿山存在突出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提出问责建议等措施。
四是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山东局查处并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123条。通过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矿山企业提高依法办矿意识,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大众新闻记者 程文琪 摄影 李亚平 崔晗 策划 陈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