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垫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41处电子抓拍设备进行了新增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抓拍的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指示、驾驶时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违规安装雨篷等。
二、电子监控抓拍所在地点
凡是车辆在以上路段、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监控设备抓拍后形成的电子证据,经核实后,将作为依法处罚的依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垫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31日
生活小贴士
1.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更换老化电线,不私拉乱接电线,避免超负荷用电。
2.不在楼道、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来 源:垫江交警
编 辑:杨舒淇
校 对:李 红
值班编委:杨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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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