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房产赠亲戚,只换28天照顾!法院一锤定音:附条件赠与,不养老就别想拿房!

“我把房子和存款都给你,你为我养老送终。”

这本是上海王阿婆与侄女一家的口头约定。然而,侄女一家在接收房产和42.8万元存款后,仅照顾28天便搬离,留下独居老人面对冰冷的法律纠纷。

近日,上海二中院二审判决:撤销赠与,房产归还,存款返还! 这一判决,不仅是一起家庭纠纷的终结,更对无数试图以财产换取养老保障的老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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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28天照顾 vs 百万财产

王阿婆无子女,丈夫去世后独自生活。为安度晚年,她与侄女王女士一家达成口头协议:

- 赠与财产:名下房产+42.8万元存款;

- 受赠方义务:负责王阿婆“养老送终”。

然而,王女士在搬入照顾28天后,因“生活习惯不合”搬离。王阿婆起诉要求撤销赠与,侄女一方却辩称:“已尽到照顾义务,是老人不满意”。

法律视角:

口头协议在法庭上能否成立?关键在于是否构成“附义务赠与”。法院认为,赠与财产与养老义务明显对应,双方虽无书面合同,但事实行为足以认定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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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核心:公平原则高于形式

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王阿婆,理由有三:

- 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侄女一方主张“仅需料理后事”,但若仅此就能获得百万财产,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 人身属性不可强制:养老照顾基于亲情和信任,双方关系破裂后,强制履行已无意义;

- 扣除成本体现公平:法院判决返还存款时,扣除了侄女已支付的17.8万元生活及过户费用,平衡双方利益。

法律提醒:

附条件赠与的核心是“等价交换”!若受赠方未全面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本案中,28天照顾与百万财产显然不对等。

普法支招:如何避免“人财两空”?

建议老人规划养老时:

- 书面协议明确义务:约定具体照顾内容(如居住方式、医疗陪护、费用承担等),避免口头承诺;

- 公证强化效力:对附义务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提高法律约束力;

- 分阶段履行:可约定“照顾满X年后过户房产”,降低单方违约风险;

- 善用意定监护:通过法律指定监护人,避免失能后无人照管。

政策支持:

国家正推动“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对80岁以上老人免收首次遗嘱公证费,鼓励通过法律工具保障权益。

“用财产换养老,本质是一场人性考验。在法律上,公平原则从不缺席;在生活中,别让亲情输给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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