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学为自然附魅
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2025-10-30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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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金森在《大自然是一个显赫的存在》回应:“大自然是座鬼屋,但艺术——试图成为温暖的房子。”
作者:邹波
封图:IC photo
18世纪的英国伯明翰,夜晚街道没有路灯,居民只能依赖“引路童”(Linkboys)手执火炬或松油灯引导回家,乡村则倚靠星光和月光照亮。黑暗中的街道,不只是物理空间,更是社会正义、理想和兴趣交织的场所。为安全起见,人们从咖啡馆、小酒馆或俱乐部走出时,常常结伴同行,正如“牛羊下来”。
当时的俱乐部数量激增,唱歌俱乐部、喝酒俱乐部、放屁俱乐部、诗人俱乐部、布丁制造商俱乐部、政治家俱乐部,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值得一提的是“月球俱乐部”,月圆之夜,众多“民科”人士汇聚此处,畅谈在田野建厂、规划运河、发明蒸汽机,甚至探讨生命变化的可能性。成员包括改良蒸汽机的詹姆斯·瓦特,也有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埃拉斯谟·达尔文。虽然缺少孙子查尔斯·达尔文后来发展出的实证方法,埃拉斯谟·达尔文的演化论思想仍为后者自然选择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早期灵感。
生活在18世纪的埃拉斯谟·达尔文,竟然首选用诗歌来表达科学理念。这冥冥之中召唤着和孙子查尔斯一代人的艾米莉·狄金森。就像托马斯·哈代所说,如果哥白尼把自己的宇宙学说放进诗歌,或许能逃过宗教裁判所的迫害。埃拉斯谟既追求科学,也怀抱文学理想。
这正是18世纪西方科学界的缩影——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的科学革命和启蒙时代虽已初步建立“现代自然科学”的专门文体,但“自然科学”依旧借助文学的抒情载体。那个时代的自然科学仍是地方性的民间科学,夹杂着自然神学、自然哲学甚至文学的元素,英国的中心文化依然是“神学”。科学依旧处于“民科”状态,尽管发展迅速,但未引起主流文化的强烈关注。
当时,科学这一概念本身,仍带有“魔法”的色彩。除去直观机械原理,许多化学、物理变化被视作炼金术般的自然魔法。
而我们的时代,科学虽已普及,其“魔法”本质似乎依然存在。科学从“魔法”一词的脱胎,反映了人类对“魔法”和“大自然”的感知与认知的演变。直到1869年,英国生物学家托马斯·亨利·赫胥黎首次提出“不可知论”一词,用以表达在宗教和形而上学问题上的哲学立场,这标志着人们第一次坦承对某些问题的“不懂”与“无知”。
18世纪下半叶兴起的浪漫主义文学,自然观依然保守,受限于“神学”全知论和“物种不变”理念。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等浪漫派诗人的大自然观,缺乏显微镜般的细腻视角。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埃拉斯谟·达尔文作为发明家、博物学家、诗人,在“月球俱乐部”通过长诗《植物园》细腻拟人地描绘植物,赋予它们生命意识。这种“妖娆”且去人类中心化的自然形象,引发了华兹华斯等浪漫派诗人的强烈反感。
这些被视为“前卫”的浪漫派,尽管如柯勒律治借助鸦片制幻,却无法接受藤壶、贝壳等微观生命的自由美。埃拉斯谟写道:“昆虫军团修剪着夜晚的劳作,蚊蚋、飞蛾与蝴蝶翩翩起舞。”华兹华斯则认为这种过度拟人化分散了自然的神圣与庄严。描绘植物繁殖时,他更将“两个嫩枝在亲密拥抱中交缠”视为“淫荡”,认为此举亵渎了自然的崇高。
华兹华斯式的大自然观在他的时代是美与崇高,但对后世的精细大自然来说,流于粗犷、刻板,若这种观念持续称霸文学舞台,黑塞便不会记得如此多植物名字,纳博科夫也不会从蝴蝶汲取创作灵感。
面对地质学与博物学揭示的自然复杂性,当时的浪漫主义显得捉襟见肘。荷尔德林堪称最后一位“毛孔粗大”的粗疏大师,他笔下熟悉的树木寥寥,而我自嘲在博物学方面“反智”只能靠他安慰,黑塞却拥有让我绝望的以植物名宝库著称的自然文学储备。
18世纪晚期至19世纪初,浪漫主义还孕育了以玛丽·雪莱《弗兰肯斯坦》为代表的科幻写作。她对科学的恐惧与华兹华斯对科学的怀疑异曲同工。玛丽警告:“现代科学将使人类成为家中的囚徒”,即科学成为私密且缺乏社会价值的力量。虽然她的预言并未应验,但从今日视角看,这种对技术未来的批判,犹如安东尼·吉登斯预言“未来社会人人拥有一个公共浴室的小隔间,误以为自己是世界中心”的个人乌托邦幻象。
从浪漫主义作家口中的“大自然是长牙和魔爪”,到埃拉斯谟·达尔文笔下不断变化的物种与生命,这是大自然祛魅与附魅的双重过程,人类的自然观随之由近代走向现代。埃拉斯谟·达尔文描述植物生命演变的诗歌,看上去有科学与自然两个根,并在召唤两个人:他的孙子查尔斯·达尔文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美国小女孩——艾米莉·狄金森。
时间来到19世纪上半叶——查尔斯·达尔文与艾米莉·狄金森生活在这同一时代,当达尔文登上小猎犬号去探险,艾米莉还在上小学。
了解这些背景,我们可以开始读这本《自然魔法:艾米莉·狄金森、查尔斯·达尔文和现代科学的黎明》(Natural Magic:Emily Dickinson, Charles Darwin, and the Dawn of Modern Science)。这本书交织了19世纪两位杰出人物的故事,展现他们如何捕捉新科学的惊人可能性,同时努力保护大自然的魔力。
查尔斯·达尔文的天性不同于其祖父埃拉斯谟,他不爱直接面对冲突,却坚持实证的自然选择理论。我羡慕达尔文,他通过理论成为一种容器,将人类放进一个全新语境,而非仅是“偏见”或“意见”的集合。
相比之下,我们这个时代坚持独立思考的人,终究不过被视为碗中偏见,我们所能做的只有让自己的“意见”更锐利、偏激,勇敢地参与思想对抗。
达尔文的理论在自己的时代生逢其时,如同暴风眼中的安宁,其祖父的思想在那个时代属于“另类”,达尔文是幸运的。
艾米莉·狄金森慢慢成为达尔文自然观的拥趸——从远远地被感召到直接地拥抱。她比达尔文年轻二十一岁,她的诗歌渐渐成为进化论、现代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巨大容器。与18世纪不同,19世纪的自然科学观念日新月异,尤其是进化论,成为宗教保守主义的对立面。维多利亚时代丁尼生等人的文学,忧虑工业后果,迁怒大自然,但其偏见已无法抗衡科学理性。
虽然对立物如此多,达尔文却几乎没有真正的敌人,大部分人都对他很好,很温柔。连英国女王都阅读他的作品。萧伯纳说:“查尔斯·达尔文几乎取悦了所有磨斧头的人。”
他的最大对手是宗教保守派和唯心主义者,其余的人更容易爱他,跟随他的想法,甚至自封为“达尔文主义者”,尽管目的各异——滥用自然选择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和支持物种平等的“进步达尔文主义者”(如美国废奴主义者与女权运动者)——同处一境,逐渐不共戴天,但都追随达尔文。
达尔文本人,如萨特所言,“懦夫靠一次壮举一劳永逸藏身背后”,专注学术研究,避免卷入论争。四十年间,他完成了包括《小猎犬号航行记》《物种起源》《人类的由来》《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在内的四部著作,被生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誉为连贯的“伟大叙述”。《物种起源》提出自然选择理论,却回避人类在进化中的地位。尽管早已坚信人类与普通生物无异,达尔文推迟十余年,待公众逐渐接受,才在《人类的由来》中公开表述。暮年的《人类与动物的情感表达》则强调人的心灵与思想是自然进化的产物,这与卡尔·马克思晚年转向人类学,关注具体情感的轨迹不谋而合。
《自然魔法》作者指出,达尔文拆解了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他数十年的努力似乎羞辱了人类,但同时也扩展了人类的家族。成名后的达尔文谦和而安静,生命可分为两段:一是早年艰苦地质求证的坚持,二是学说确立后的岁月静好。
这让我想起去年我选的两个年度词:“读书”与“坚持”——坚持必须达到达尔文式地质学意义的毅力,我开始想象自己如同随地层演进的有生命化石、琥珀中的发动机与永动机。地质学告诉我们,那些似乎“空无一物”的时刻,恰恰是演进过程中的平均节奏。
达尔文成名后,许多人愿为他辩护,恰好因为捍卫达尔文就是捍卫他们自己思想的立足点。时代精神的王座上的达尔文本人则乐得清静,不事纷争。
当进化论在英国和北美热烈地撬动人类世界观时,害羞且永远不会与达尔文见面的美国年轻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正与他遥相呼应地寂寞成长。她准备承接达尔文对大自然的“情感”——她的植物诗正如埃拉斯谟的植物诗,经历世纪交替的文学断层后重生。
查尔斯·达尔文开启了去人类中心主义的工具箱,同时如潘多拉盒子,带来多义性和善恶交织的念头。本书作者重申——达尔文本人并非达尔文主义者,更非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他支持严谨实验,但反对残忍,代表着一种“有情的无情”。
通过美国学者、北美的自然科学家及《大西洋月刊》背后的美国知识分子,狄金森感受到达尔文科学带来的震撼,并将其凝结为诗歌。达尔文环球航行时,狄金森还只是孩童。达尔文回到英国肯特郡整理资料,狄金森则在阿姆斯特开始接受自然科学教育,精神上反抗基督教教义,信奉自然的多神论。
狄金森家族办学,有花园,鼓励她观察蝴蝶、蜜蜂和雏菊。她拟人化植物,冥冥之中继承了埃拉斯谟·达尔文的诗风,当她细描雏菊的“臂膀”时,查尔斯·达尔文也正研究更细微的藤壶臂膀。
爱默生和《大西洋月刊》的知识分子支持达尔文,美国基督教界更易接受进化论与宗教的调和。狄金森与地质学家爱德华·希区科克是世交,爱德华成为她与达尔文之间的精神桥梁。
《自然魔法》作者试图链接达尔文思想与狄金森诗歌,特别是她对非人类生命的亲切描写,赋予植物情感冲动,让它们用自己的声音诉说欲望,而不只是人类情感的镜像。
狄金森的诗歌不只是情感的流露,更是认知突破。她赋予植物与非人类生命以内在的意志和感知,打破了传统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她笔下的五月花、紫三叶草,常被赋予“战士”的形象:“她不会等待六月/在世界变绿之前/她那坚毅的小脸迎着风/被看到。”这种带有战斗性格的植物拟人,既体现了自然的顽强,也暗示了生物间复杂的生存斗争。这一自然既非华兹华斯式神圣庄严的象征,也非简单的机械生命。
生态批评家克里斯汀·格哈特指出,狄金森对特定植物的“情感关注”,使她得以构建一种非人类中心的道德框架,进而重新定义“人性”。达尔文在科学上打破人类中心主义,狄金森在文学中扩展了情感的边界,同样在文学里打破人类中心。
于是她将达尔文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截然分开。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利用达尔文的理论为社会不平等和强者支配辩护,而狄金森则通过诗歌提醒我们:大自然是值得爱的,是复杂且美丽的整体,不应成为排斥、剥削或压迫的正当理由。她让我们看见,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命的多样性与自由。
达尔文本人虽不属于任何“主义”,他的学术生涯更多是作为经验者和观察者,但他提出的理论却意外地成为文化和政治话语的战场。正如书中所言,达尔文的工作带来了“有情的无情”——一种科学的冷静,同时也能激发对生命的深切情感。狄金森以诗歌形式完美诠释了这种张力。
北美知识分子的圈层,尤其是《大西洋月刊》,成为连接达尔文科学与狄金森文学的重要媒介。狄金森的自然诗,虽在生前鲜为人知,却随着时间成为理解19世纪交织的科学与文化的钥匙。
狄金森的家乡新英格兰比英国更开放地接纳现代科学,其社会风气使进化论获得更多理性与情感的认同。当时的废奴运动和女权运动,属于进步达尔文主义,许多思想借鉴进化论中“物种平等”的观念,推动社会向更包容与公正转变。
另一座帮助狄金森抵达达尔文的桥梁,是勃朗宁夫人的作品,尤其是《奥罗拉·雷利》,其实蕴含了19世纪文学界的“文理之争”——由一段爱科学的女青年与怀疑科学的男青年的辩论生动展现。
狄金森拥护科学的一面,正如女主人公般坚定,她抵制陈旧的文学传统,试图将科学精神引入文学,突破旧日“神学”与浪漫主义的束缚。
丁尼生却代表着男青年那种怀疑派,多少代表着对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旧自然观的继承。丁尼生把达尔文的新大自然称为“长牙”和“魔爪”,狄金森在《大自然是一个显赫的存在》回应:“大自然是座鬼屋,但艺术——试图成为温暖的房子。”新自然科学的祛魅反而是在对大自然进行新的附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