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婷(郑州大学)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案件引发网友关注,一男子因脚痛请病假,公司却以其当日微信步数超1.6万步为由将其开除。后续,该男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陈支付118779元赔偿金。而后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并非“病例是否虚假”,而是企业竟将“微信步数”这类非正式数据当作考评依据,用主观猜测取代法定标准的越界行为。法院维持原判,不仅厘清了病假认定的法律边界,更警告了部分企业借“违规”之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用工管理权利的行使,必须在事实核查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只会加深员工与企业之间的隔阂与矛盾。
该公司将小陈上下班跑步进出厂房的视频和当日微信步数,作为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的证据,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微信步数数据受日常活动影响较大,晃一晃手机可能就会产生步数,并非真实活动轨迹的精准反映;1.6万步对一些人而言,可能是日常合理的活动积累,小陈跑步进入厂房或许是赶上班时间,或是间歇性疼痛尚未发作,这些都不能作为直接证明小陈“虚假脚痛”的权威性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劳动保障法规对病假有明确规定: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提交病假申请,并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病假期间,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企业产生怀疑后,既未核实小陈医疗证明的真伪,也未要求其补充检查材料,反而在小陈想要提交证明原件时予以阻拦,并以“旷工”为由直接开除,严重侵犯了小陈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未经许可调用员工的微信步数等隐私数据,不仅是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更暴露了当下职场环境的信任失衡现状。一方面,部分公司害怕员工“没病装病”“懈怠偷懒”,便对员工的私人数据进行监控,这是“过度管理”的越界行为;另一方面,企业宁愿轻信微信步数,也不愿相信医院开具的证明和员工的合理解释——不能信任自己的员工,又怎能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呢?
企业用工管理需要回归公平公正的本质,重新建立职场信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而言,要明确病假的申请与审查路径,完善请假流程,核对诊疗记录,以事实数据作为认定员工是否违规的依据;对社会而言,可将此案件作为典型示范,警示企业类似“步数核查”“违规监控视频”等管理手段,既侵犯员工隐私,又缺乏法律依据,进一步划清企业的监管范围,筑牢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防线。
企业必须坚持“规则透明”和“信任对等”的管理原则,唯有放弃主观猜测,坚守法律底线,才能实现劳动关系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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