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近期发布了
两个购房补贴活动的发放安排
除此之外
咱沈阳还有很多类型的补贴可以申领
部分是不限户籍的
补贴的相关信息都给大家放在下边了
如果有满足条件的补贴
别忘了及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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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沈阳市房产局(下同)
▶️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本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的卖房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均不含公寓
▶️申领渠道:
2023年“卖旧买新”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其他事项: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符合“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政策的,由所在区、县(市)房产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向沈阳市房产局提供符合条件购房人名单,由沈阳市房产局发放补贴资金。未尽事宜,由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图源:摄图网_501575762 仅配图
▶️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5年6月10日-6月30日,对个人购买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线下参展楼盘的商品住房(不含公寓),由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金额共2000万元,先购先得,发完即止。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购买线下参展楼盘房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加“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水印),并完成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领购房补贴。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人名单在“沈阳市房产局网站”中公示
·自2025年6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活动结束止,参展楼盘同一套商品住房,撤销此前网签备案,再次备案给家庭其他成员(含本人)的,不予发放购房补贴
▶️申领渠道:
2025沈阳夏季购房活动补贴受理采用辽事通APP线上受理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补贴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其他事项:
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由所在区、县(市)房产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向沈阳市房产局提供符合条件购房人名单,由沈阳市房产局发放补贴资金。未尽事宜,由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进入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
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购房补贴】
可以快速获取线上办理入口、公示名单
▶️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育儿补贴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至其年满3周岁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
▶️补贴申领: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在【#沈阳本地宝】对话页面输入并发送【育儿】,可以快速获取申领入口/流程、补贴发放安排
图源:摄图网_501578717 仅配图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也就是“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12个月÷365天×产假(护理假)天数
图源:沈阳智慧医保
▶️生育津贴即申即享:
·参保职工生完宝宝出院结算8日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沈阳智慧医保”App、支付宝小程序(沈阳医保掌上渠道)向参保职工本人主动推送“生育津贴即申即享”数据
·参保职工分娩时需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产假期间不欠费,办理辽宁省内《生育登记单》且在沈阳市内定点医院生育住院分娩,出院结算后,医保系统将自动获取的相关数据推送给参保职工本人。未查询到数据的参保职工,也可以线上申请或持申领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窗口申请
▶️线上申请方式:
参保职工本人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沈阳医保掌上渠道)申领生育津贴,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线下申请方式:
参保职工本人或代办人到就近的医保窗口申请,提供本人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领材料,生育津贴直接拨付给参保职工本人
*在【#沈阳本地宝】对话页面输入并发送【生育】,可以获取沈阳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申领流程等信息
▶️补贴范围: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驻沈部队离退休人员中无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贴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
·80-89周岁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申领渠道:
·线下申领: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或者就近选择社区通过全市通办系统登记
·线上申领:辽事通APP-“沈阳市高龄津贴”
*在【#沈阳本地宝】发送【高龄津贴】,可以快速获取申领入口和所需材料
图源:摄图网_402190319 仅配图
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
▶️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的,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
·为确保政策资源合理分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后续还将根据老年人需求以及试点实施情况,适时对补贴项目进行调整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图源:沈阳市民政局
▶️补贴形式:
·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发放
·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未使用部分不予累计
▶️补贴标准:
·试点期间,“民政通”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比如,一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价格为1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自付60元
·目前消费券分两种,一种用于机构长期托养、喘息服务和日托服务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每月抵扣额度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
*在【#沈阳本地宝】对话页面输入并发送【失能】,可以获取补贴申领入口、申领流程等信息
▶️申请条件:
·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其中,毕业超一年的须毕业时非我市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我市)
2.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普通高校(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毕业后在沈缴纳养老保险未超过2年
3.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面向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我市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
注:本政策与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专项生活补贴不可兼得
▶️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300元
·本科生每月600元
·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
·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
·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上浮10%,符合多重提标条件的,不重复提标
▶️申领渠道:
·线上办理“盛事通”APP
·线下办理:到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在【#沈阳本地宝】发送【生活补贴】,可以快速获取申领入口和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对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两年内(以毕业证登记时间为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沈阳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
·补贴享受期限为24个月。如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最多可延长6个月
▶️申领渠道:
·线下办理: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线上办理:沈阳政务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图源:摄图网_500500178 仅配图
▶️申请条件:
·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购房补贴政策
注:首次购房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者,不按照新标准补差额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
·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申领渠道:
申请人须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申领对象及标准:
我市各类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年龄5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领条件:
·申请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首次就业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申请人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时,须已分别成为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请人引进后在沈阳市内首次购房
·申请人应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由该企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限一方申报
▶️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图源:沈阳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
https://rsj.shenyang.gov.cn/ztzl/sygxbysjyzpzqq/zcyjd/202508/t20250828_4896133.html
图源:摄图网_600154653 仅配图
▶️申领对象:
在沈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
▶️补充条件:
·申报时限须为到沈工作后一年内
·申报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并且之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引进到沈阳前已取得申报补贴所对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人申报补贴所对应的期间,必须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定期领取工资薪酬,且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申报人为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长申领36个月
▶️申请渠道:
·沈阳市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事项-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盛事通”App线上申报
沈阳市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
http://hzc.shenyang.gov.cn/#/talents/talents-home
▶️补贴标准:
·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A、B、C类人才(以下称“A、B、C类人才”),可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免费租赁人才公寓。补贴上限为A类人才5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3000元/人/月。D类人才及基础人才租赁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政策,补贴上限为D类人才和博士毕业生1200元/人/月、硕士毕业生900元/人/月、本科毕业生500元/人/月、大专毕业生300元/人/月
*当住房租赁合同租金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实际补贴金额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租金价格执行
·A、B、C类人才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内无面积90㎡(含)以上或空闲状态的房源,可申请人才公寓轮候补贴,其中海外(国内、境外)高层次人才,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可享受免申请直补政策。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领取时长:
·人才公寓房租补贴按足月计算发放,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轮候补贴和免租(房租)补贴共享政策时长,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沈阳人才公寓房租补贴能领多少钱?如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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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补贴申领新消息,沈宝将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编辑:苏玖(康苏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