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犹县、龙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
公布一批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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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6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张昆林同志为上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0日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7号)
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决定免去: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0日
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明朗等九名同志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明朗、陈荣春、钟祥华、梁新万、方翔、李强、张鸣、周河长、吉帆等九名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县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2025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明朗、陈荣春、钟祥华、梁新万、方翔、李强、张鸣、周河长、吉帆等九名同志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杨明朗同志的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委员、上犹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吉帆同志的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职务,李强同志的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委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0日
上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瑾同志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曾瑾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曾瑾同志辞去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上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上犹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10月30日
龙南市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徐吉、赖祥勇2位同志向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决定:接受徐吉、赖祥勇2位同志辞去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赖祥勇同志的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7号
龙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任命王利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龙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来源:上犹人大 龙南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