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东区启用电子警察的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启用16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启用卡口(8处):
(1)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208+800M
(2)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207+750M
(3)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204+600M
(4)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196+100M
(5)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194+340M
(6)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194+100M
(7)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191+50M
(8)萍乡市湘东区319国道K1190+850M
采集违法行为种类: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启用闯红灯电警抓拍设备(5处)
(1)萍乡市湘东区320国道与160乡道交叉口(新奥燃气路口)
(2)萍乡市湘东区栗油公路与139县道交叉口(栗塘村路口)
(3)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西路与桥南路交叉口(中医院路口)
(4)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南路与云程路交叉口(邮政路口)
(5)萍乡市湘东区320国道K1115+300M(东向西)
采集违法行为种类: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三、启用违停抓拍球机(3处)
(1)萍乡市湘东区滨江北路九州大市场路段
(2)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西路中心街黄海银行路段
(3)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西路船形小区路段
采集违法行为种类: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将于2025年11月10日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
2025年10月29日
编辑:李娜 编审:杨抒忆 值班主任: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