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各位兰溪的宝子们

好消息

兰溪市购买保障性住房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相关事项如下

兰溪市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为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房负担,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兰溪明确职工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01
申请条件


根据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在兰溪市购买保障性住房,并已签订且完成备案的《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二是申请人名下未存在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



02
材料准备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需备齐以下几项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备案的《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拟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承诺书》。


03
注意事项


此项政策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以更加灵活地盘活和使用其住房公积金,有效降低前期的资金门槛,是支持刚需家庭实现“安居梦”的一项实质性举措。有需要的职工在办理前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兰溪分中心咨询热线:88899597、88902504进行详细咨询。

那么目前

金华公积金贷款利率

是多少

相关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起来看

金华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不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2025年5月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图片

图源: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编辑:慧然(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