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检方培养“全科检察官” 激活队伍内生动力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践行最高检关于培养更多一专多能“全科检察官”的要求,着力培养一专多能“全科式”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该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优秀典型案例。

前期,该院制定《关于培养“全科式”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的工作措施》,以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具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基本履职能力,能办理多类型案件为目标,坚持政治引领、一专多能、实践导向、协同培养、定期评估原则,明确具体培养措施,为“全科式”办案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同时,制定《刑事检察大轮案工作办法》,把各条线刑事案件纳入“大轮案”范围,科学设置轮案比例,全院刑事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各条线各类型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理一定数量的刑事案件,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推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3年的年轻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以及新进检察干警,在各业务部门间以及在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间轮岗,提高干警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案能办的能力。近年来,在业务部门间轮岗3人,在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间轮岗2人,轮岗人员中,所承办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的有1件,撰写的法律文书获评省级优秀法律文书。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