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媛(湖南工业大学)
近日,一则“19岁女生退签MCN被判赔15万”的新闻引发关注。16岁的阿惠瞒着母亲与MCN公司签约,两年后因擅自退出公会被公司起诉,最终被判赔偿15万元违约金。当她以“签约时是未成年人 ”上诉时,被芜湖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结果也打破了“未成年签约可免责”的认知误区。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阿惠提出的“使用母亲证件不能推定监护人认可”,法院未予采纳,既已确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再需要监护人追认合同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早在2022年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就明确规定:“网站平台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而阿惠能够顺利签约并直播,也恰恰反映出平台监管审核中存在诸多漏洞。
阿惠这样的情况也并非个例。今年7月就有媒体报道,山东德州14岁少女小云瞒着家长与济南一家MCN公司签下合约,因不堪公司苛刻对待强行退出后,遭对方起诉索赔1.7万元。
阿惠和小云的遭遇,也折射出直播行业快速发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仍有缺失。如今随着直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渴望进入这个行业。不少MCN机构正是利用年轻人渴望成名的心理,以“低门槛、高回报”为诱饵广泛撒网,然后在复杂合同设下圈套,一些年轻从业者,往往缺乏风险意识和法律常识,很容易成为合同纠纷的受害者。模糊的合作条款、动辄数十万的违约金轻易便将“新手小白们”拖入一个又一个深深的漩涡。
当越来越多青少年向往屏幕里“光鲜亮丽”的世界,如何构建更安全的入行通道、健全未成年人签约的法律保障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在校园教育中,也应及时为未成年人补上合同常识与法律意识的“必修课”;监管部门更需强化对MCN机构的约束力度,细化合同条款规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签约需监护人书面同意的制度,让“天价违约金”失去生存土壤。
此外,网红梦的代价,远不止法律层面的追责,更藏着青春成长的隐性损耗。茨威格在《断头王后》中写道:“那时候她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十六七岁的年纪选择踏入直播间,看似光鲜亮丽的生活背后,实则是过早陷入低水平重复的劳动循环——这容易消磨心气、耗损创造力,进而限制未来的更多可能性。
网红作为一种职业选择本身无可厚非,但家长与学校更需做好正向引导,帮助年轻人校准人生航向,切勿在流量堆砌的幻梦中迷失本心,需谨记:流量终会退潮,唯有实打实的真本事,才是立足长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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