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协:“警告”其他律所迟开发票,“会长律所”迟开两年四个半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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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深圳律协张斌会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坪山分所违法执业:


2022年6月17日签订《委托见证合同》,同年6月21日收款,2024年11月1日开具发票,迟开发票两年四个半月。


深圳市司法局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为由不予处罚。


下图,2018年,深圳某律所迟开发票一年多时间,被深圳律协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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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荣律师:向深圳律协投诉会长律所违规会咋样?


其他律所迟开发票一年多被深圳律协“警告”,会长张斌创办的卓建坪山分所迟开发票两年四个半月怎么处分?


笔者向深圳律协投诉,不知深圳律协会怎么处理:是同等对待,还是从严要求、从重处分,亦或网开一面?


好戏开幕,欢迎同行、网友备好小板凳,坐等吃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