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
长乐区举行2025年第五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拍卖会
本次拍卖出让两幅地块
地块编号2025航拍-4号
地块位于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汾阳溪东侧,土地面积24905平方米(计37.36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广场用地(G3);容积率≤0.9;建筑密度≤62%;绿地率≥10%。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广场用地50年。
地块编号2025航拍-5号
地块编号2025航拍-5号,地块位于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北侧、芝山溪西侧,土地面积10207平方米(计15.3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广场用地(G3);容积率≤0.9;建筑密度≤62%;绿地率≥10%。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广场用地50年。
最后,两幅地块均由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以4.4亿元、1.9亿元竞得。
规定自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