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疆奎屯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史遗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太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法院通过多方协调、耐心释法,成功执结一起跨度长达20余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解决了困扰申请人多年的产权登记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于1999年从被执行人某公司处购买房屋,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产权登记。该房屋系单位集资自建房,期间某公司经历了改制重组,由第七师某公司改制为奎屯市某公司,情况较为复杂。申请人多次向某公司提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请求,均被以“公司没有房屋销售经营业务,无法开具销售发票”为由拒绝。申请人遂诉至奎屯市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某公司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证据确实充分,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依旧未按照法院判决履行协助义务。
据了解,该楼栋大部分住户在20年间已陆续办理产权登记,唯独申请人迟迟未能办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解决问题的实际出发,主动与奎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奎屯市税务局、第七师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法官阐述了该案的特殊背景和历史成因,了解产权登记所需材料和具体流程。经多方核实,相关部门均明确表示,在此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开具发票和产权登记手续。
掌握确凿信息后,承办法官再次约谈某公司负责人,告知其与相关部门沟通的结果,明确指出其他住户已在过去20年间陆续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实,驳斥了其“无法办理”的托词。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其负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定义务,如拒不协助办理,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充分的普法教育和严肃的法律后果告知,某公司负责人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在法院的督促下,某公司迅速协助申请人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这起困扰当事人20余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