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粮与“陈化粮”,两者仅一字之差,不少人将其混为一谈。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严格的技术界定和巨大的品质鸿沟。陈粮并非劣质粮,陈化粮不可以食用。
陈粮是社会上对非当年新生产的粮食的一种统称。它是指储存时间超过1年但品质未劣变的粮食,其营养成分、卫生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可安全食用或用于食品加工与饲料生产。例如家里储存了一年的大米,虽然新鲜度、口感稍逊于新粮,但并不影响食用。
陈化粮是指因储存条件不当或储存时间过长,出现霉变、黄曲霉素超标等问题的粮食。它不符合食用标准,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向处理,仅能用于燃料乙醇生产等非食用用途。然而,随着现代储粮技术发展,陈化粮已成为我国粮食储备发展历程中一个特定历史概念。
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较多。然而,当时储备粮轮换机制尚不健全,仓储设施简陋,储量技术落后,部分库存粮食出现品质劣变情况,陈化粮问题凸显。21世纪初,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深入改革,建立起科学严格的储备粮轮换机制,高大平房仓、浅圆仓和立筒仓等现代粮仓成为主流仓型,外加各地粮库广泛应用绿色储粮技术和智能监测系统,使得储备粮宜存率大幅提升。2006年,《稻谷、玉米、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家标准实施后,“陈化粮”这一术语正式停用,转为以储存品质指标指导储备粮轮换。
粮食陈化是一种自然现象。粮食是有生命的有机体,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特别是超过正常储存年限以后,粮食的内部结构逐渐松弛,酶活性降低,呼吸能力衰退,生活力减弱,这是粮食自身的生理、生化变化过程。粮食在储存期间即使是未发热、生虫、生霉,也仍然存在陈化的自然现象。
陈粮的流通遵循市场化原则,主要去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正规粮食交易市场销往加工企业,被制成米面等主食流入口粮市场,超市中不少在售粮食均属此;二是用于食品加工,或作为饲料原料合理利用;三是通过国际贸易出口。其流通依托储备粮轮换机制,稻谷、小麦、玉米等品种分别按2-3年、3-5年、2-3年的周期轮换。
如今,我国储备粮中陈化粮的比例已极低,但即便如此,对其管控也是“最严格”的。国家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只能通过定向拍卖的方式,销往具备资质的工业企业,且从出库、运输到加工,全程闭环监管,杜绝任何流入餐桌的可能。
陈化粮的用途大致分为三种:一等陈化粮可用于啤酒麦芽、麦芽糖生产;二等可加工成畜禽饲料或生产燃料乙醇;三等则作为膳食纤维添加剂等工业原料。仅有极少数完全霉变、失去利用价值的粮食会进行环保无害化销毁,且比例极低。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