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权益,让群众清晰了解待遇申领、账户变更等高频业务办理流程,近日,长春市社保局针对近期咨询热点,梳理发布5项关键问题权威解答,为参保群众提供办事指引。
在待遇享受条件方面:参保人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补缴中断缴费的,从补缴次月起领取待遇;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者,无需缴费可直接申领基础养老金。
待遇核定支持线上线下双通道办理:线上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线下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就近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或政务大厅社保窗口即可申请。
待遇发放账户需变更时,参保人可前往乡镇(街道)、村(社区)或政务大厅社保窗口,提交账户变更申请。针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的相关待遇,其继承人可申领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含政府补贴及利息),同时享受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已调整,2024年1月1日起,以参保人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上年度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基数,按4个月计发,进一步提升保障力度。
来 源:长春市社保局、掌上长春
编 辑:贾 薇
初 审:陈思秀
复 审:袁 博
终 审:谢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