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泉州交警曝光一批
驾驶车辆接拨打使用手机的
违法驾驶人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车辆号牌:闽C717PQ
车辆号码:闽CM889T
违法地点:海湾大道路段
车辆号码:闽CD56326
违法地点:东西大道路段
车辆号码:闽C231FV
违法地点:海灵大道路段
车辆号码:闽CZ116R
违法地点:国道228线——南埔路
车辆号码:闽CH0S13
违法地点:驿峰西路——群山路
车辆号码:闽C706GQ
违法地点:江滨南路——黄龙南大道
车辆号码:闽D999NB
违法地点:江滨南路——黄龙南大道
车辆号码:闽C2L60J
违法地点:江滨南路——黄龙南大道
车辆号码:闽D8V925
违法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国道324线与富甲街交叉口
车辆号牌:闽C0LX03
违法地点:德化县浔北西路与堤坝路交叉口
车辆号牌:闽CD516K
违法地点:德化县城东红绿灯加油站
车辆号牌:粤S81QW0
违法地点:德化县安成创业园路口
车辆号牌:闽C9BH22
违法地点:黄塘镇省吟路口
车辆号牌:闽D3PS53
违法地点:惠东快速通道前洋路口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分心一瞬,危险十分
电话,可以等一会儿再打
信息,可以过一会儿再回
可是生命,却没有重来的机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在驾驶途中保持专注
切勿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泉州交警
本期编辑:林曼菲
本期校对:严学锦
本期审核:林建国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