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2日讯 近日,浙江台州的杨女士,在温岭市大溪镇举办了婚礼,但婚礼现场的布置却让她“眼前一黑”。这场婚礼是由杨女士未婚夫的高中同学符先生操办的。在最初的沟通中,这位同学信誓旦旦,称一定能够办得好,“可以让你们在村里有面子,能让别人讲上三天的那种。”于是杨女士和未婚夫就把这事儿放心地交给了他。“他出了一个很简约的报价单,上面写着20万到24万,他说友情价可以给我打折到16万,但是起码可以做出20多万的一个效果。”
经过一番挑选,双方最终确定采用红金巴洛克风格。直到婚礼前一天,杨女士去彩排,看到婚礼现场的布置情况。“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非常粗制滥造,一朵鲜花都没有也就算了,连假花也没有放得很满。而且假花还是从仓库里拿出来的,有灰尘,还有点褪色。”迎宾区的背景墙只是一个喷绘的KT板。上面本来应该是挂满婚纱照,但实际连相框都没有,直接喷上去的图案。
“婚庆公司承办现场布置,整体价格不到6万元,只能做出这个效果。”杨女士称,“根据两份报价单,符先生从中间赚了大量差价。”杨女士表示,自己前后已经支付了10,500元,后续不会再付尾款。
配图与原文无关
对此,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张亚雪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根据杨女士描述其与符先生的婚庆服务约定,属于承揽合同关系,符先生即服务提供方需按照约定亲自完成合同的主要义务,确保现场效果符合约定的标准,而符先生没有亲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擅自外包给第三方,属于擅自变更履约主体,且外包团队交付的成果与其承诺的效果严重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构成了根本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杨女士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款项,并赔偿拆大棚等额外损失,杨女士还可以主张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闪电新闻记者 张微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