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移事件”处理结果
热心网友驱车2000多公里,自费修复新疆哈密戈壁滩“为人民服务”标语,无数网友点赞之声尚未褪去。10月21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为人民服务”航标被破坏一事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经查,2024年,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在“为人民服务”航标处驾车漂移,造成该区域草地地表被破坏。目前,调查取证已完成,案件处理工作正在进行,处理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这份通报,正应了那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谚语。
自20世纪60年代起,“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就成为飞行员的“空中灯塔”,历经近60载戈壁风沙的洗礼,依然如字面含义一样历久弥新。
如今,这五个字更如一处坚实的精神坐标,见证着一代又一代人们对它的护佑与敬仰。然而,却偏偏有人用那几分钟的肆意,让这处承载着时代记忆的历史遗存出现伤痕。
往小了说,是个人素质与修养没有跟上物质生活高速发展的脚步;往大了说,这是用淡薄的法律意识和缺失的公共道德,把个人情绪置于公共价值之上,对公众资源进行粗暴践踏。
从翻越栏杆肆意踩踏张掖丹霞地貌,到在长城城砖上刻满“到此一游”;从违规进入稻城亚丁未开发区域,到向大熊猫身上投掷物品……
近年来,不文明旅游现象时常发生,各地虽然采取了相应处罚措施,但仅仅一纸“终身禁入”的公告,显然对当事人的惩戒效果有限,难以让其真正产生敬畏之心。
张某明、毛某明、张某在三清山巨蟒峰攀岩打岩钉事件的判决或许更有几分借鉴意义。
法院最终裁定,被告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采用破坏性攀爬方式攀爬巨蟒峰并造成损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毛某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张某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张某明、毛某明、张某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正如此次“漂移事件”中林草部门的立案调查,印证了“破坏必追责”的法治底线。然而,惩处并非终点,警醒后人意义深远。我们需要从类似事件中总结并构建出更为完善、更广覆盖的教育、监督与惩戒体系。这就呼唤基础教育与社会教育同向发力,法治监督与全民监督同步推进,让每一位公众成为公共文明的监督者、践行者和传播者。
10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国内旅游市场数据情况:2025年前三季度,国内居民出游人次达49.98亿,国内居民出游花费达4.85万亿元,均实现两位数以上的百分比增长。
当下,国内旅游市场仍在高速扩容,文体商旅深度融合正在释放动能,而“漂移事件”的处理结果或将成为助推国内文明旅游进程的重要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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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李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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