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编写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修改形成《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我部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陈婧
  电话:(010)65645285
  邮箱:biaozhu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
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 | 张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