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嘴炮高手境界:都知道在说你,你又告不赢

  看了格力朱高管的这篇微博,我瞬间明白了一课:

  不点名,也能把对手“点”得人人都懂,且滴水不漏。

  难道这是格力法律团队的手笔,把友商怼了,但对方又很难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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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一篇”一模一样的台词,一模一样的剧本,一群看起来并非有什么观点非表达不可的人。几乎同时间海量覆盖。这是为什么?群,你知道答案吗? #收手吧群”

  67个字,而1分17秒的视频,大量素人账号用几乎同一句话反复质问:

  “为什么1.5匹小米只要1700,格力却要3500?”。

  不用长篇大论,因为看热闹的,注意力不会太久;

  微博暗示了有组织水军,引导公众联想到“友商操控舆论”;

  没有指名道姓,规避了名誉权侵权风险;

  但制造了道德压力“群,你知道答案吗?”, “收手吧群” 暗示对方“做贼心虚”;

   还使用网络梗 “群”暗指“X不群”增加传播力,同时保留“只是网友梗”的辩解空间。

  很有可能,友商也会分析能不能就这个起诉格力诽谤,名誉侵权。

  我和各位分析,法律上,“影射”必须达到“特定指向性”,即公众必然、唯一地能将其与某个主体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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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群”可以是泛指,也可以是网友梗,对方若起诉,难以证明“群就是说我”。

  还有就是格力这边没有“具体事实指控”,朱磊没有说“对方雇佣了多个个水军”;

  他只是说“有大量相似内容”,这是事实描述;

  他在质疑“这是为什么”,属于表达观点,而非捏造事实。

  在商业竞争中,对企业行为的质疑、批评、讽刺,只要不涉及捏造事实,通常受到言论自由保护;

  法院一般会要求举证“恶意造假”,而不仅仅是“语气难听”或“影射明显”。

  所以这是法律上的“擦边球”,公关上的“高阶杀”。

  我今天学到了。

作者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