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益)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稳定存量项目收益预期、激发增量项目投资活力,推动新能源项目全面入市交易,促进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
其中明确,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光伏、风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适时推动生物质发电等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别明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电价水平和执行期限,既顺应了市场化改革方向,更加体现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又有力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逐步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发展。鼓励新能源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电购买协议,稳定项目收益和用户成本预期。鼓励新能源项目基于出力特性、调节性能自愿配建或租赁储能,提高项目市场获利能力。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是什么?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电力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对比市场交易价格和机制电价的价差,给予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即: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价差补偿;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时,对价差进行回收。相关差价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来说,若是存量项目,执行新的价格机制后,项目拥有较高的保障比例,可保持其平稳运行,同时赋予项目自主选择退出机制的权利,退出机制后可参与绿电交易,获得绿证收益,项目可结合运营实际和收益预期,进行自主选择。用存量项目的稳定收益预期,增强新能源发电企业对增量项目的投资信心,进而带动增强省内产业链发展后劲。
若是增量项目,通过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有效调控发电实现与用户用电的精准匹配,积极开展绿电交易,获取绿证收益等途径,可保障投资主体获得合理回报。具有成本优势、运行管控得当的增量项目,将通过市场获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这对于促进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入市后,江苏省的电力市场主体将更加多元,竞争将更加充分,将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电力用户购电成本有所下降。同时,每月电网企业将按机制电价,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开展差价结算,新能源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预计改革后,工商业电价水平将保持相对稳定。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电价水平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