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城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
现场抽签配租结果公告
双柏县城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于2025年10月17日完成,现将抽签配租结果及办理入住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
经本次公示无异议的优先配租对象、一般配租对象、再调配配租对象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共3天,办理入住手续。
1.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双柏县城柏翠苑公租房小区3幢一层会议室(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旁)。
2.签订《双柏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时,请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到现场办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标准及期限: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房租:6元/平方米/月
收取;廉租房住户房租:2元/平方米/月收取。
根据各小区管理实际,本次福馨苑、刨花板厂、民族中学三个小区房租从2025年11月1日起计收至2026年12月31日(共14个月);柏翠苑小区房租从2025年11月1日起计收至2026年10月31日(共12个月)。
2.房屋保证金: 2000元/户;
3.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月;
4.垃圾清运费: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8元/月;廉租房住户为4元/月。(由物业公司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取)
5.小区停车费:每车位540/年,最低按季收取。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三、配租住房面积
1.原民族中学小区1幢至5幢为60㎡/套,第6幢为50㎡/套;
2.福馨苑、刨花板厂小区为50㎡/套;
3.柏翠苑小区为45㎡/套。
四、房租及保证金缴纳
1.房租缴纳:可携带具有缴费功能的手机到办理地点扫码支付或领取缴费单到银行自行缴费。
2.保证金缴纳:需到办理地点领取缴费单后自行到银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错缴误缴房租及保证金费用,请各抽签配租对象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先到办理地点领取相应缴款单后再到指定银行缴纳房屋租金、保证金。
2.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公示期从2025年10月18日起至10月24日止共7天,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到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0878-6085752)
附件:双柏县城区第十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结果名单
双柏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编辑/黄晓婷
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网站
一审/黄晓婷
二审/农耀
三审/马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