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墨脱县白玛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省万筑天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四川省万筑天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四川省万筑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通达东路三段118号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MA6C4HU75G。
涉案未执行标的:人民币3129100元及相关执行费用。
悬赏内容:提供被执行人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核实并能够强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线索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2%作为奖励。
悬赏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悬赏期限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付悬赏金)。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明属实,并能够执行到位的,按照该线索执行到位款的2%的比例予以奖励;两名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悬赏金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举报时间顺序进行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墨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人:次仁央宗
举报电话及时间:0894-5204695(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
下列人员不符合悬赏举报人的资格:
1.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被执行人;
2.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依照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