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连续六天!泉州多地最新发布

注意!注意!

鲤城区、丰泽区、

南安市、台商投资区

发布

森林防火戒严令

(10月19日至10月24日)

严禁火源上山

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鲤城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7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7号)要求,自2025年1019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24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 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丰泽区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7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7号)的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24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严惩。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南安市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7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7号)文件精神,将全市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10月19日至10月24日),严禁火源上山,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督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


三、南安市印山森林消防队在此期间要统一食宿,24小时集结待命。各乡镇(街道)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进一步落实扑火通讯、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台商投资区


根据《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7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5]7号要求和《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10月19日起至10月24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森林防火“十不准”!
这些知识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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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婧
二审:江晓媛
三审: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