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中国电池——电动汽车价值链中的“稀土”;出口管制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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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管制核心内容:覆盖电池、材料及设备,11月8日生效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于10月9日发布稀土及电池相关出口管制措施,11月8日正式实施,出口需审批的品类及摩根大通解读如下:
1. 电池类:能量密度>300Wh/kg的锂离子电池及其技术
◦ 解读:实际针对半固态电池(semi-solid state battery)或全固态电池(ASSB),当前中国无此类电池出口,对现有产能无影响。
2. 电池设备类: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机、分容机等
◦ 解读:主要涵盖中后端设备,未包含前端涂布设备,对电池生产全流程影响有限。
3. 正极材料及设备类:
◦ 磷酸铁锂(LFP)正极(压实密度≥2.5g/cm³、比容量≥156mAh/g)、镍钴锰(NCM)正极前驱体、富锰锂基(LMFP)正极;
◦ 正极材料制造设备(辊道窑、高速混合机、砂磨机、气流粉碎机)。
◦ 解读:较2025年7月政策(仅管制技术,且LFP参数要求更高:压实密度≥2.58g/cm³、比容量≥160mAh/g),此次扩展至材料产品,覆盖范围从第三代LFP正极扩展至更多品类。
4. 负极材料及设备类:人造石墨负极、人造石墨与天然石墨混合负极,及其造粒、石墨化、包覆改性设备与技术
◦ 解读:覆盖所有人造石墨负极品类,范围远超正极材料;2024年中国人造石墨负极全球产量占比超95%(数据来源:EV Tank),且2023年已对高纯度人造石墨实施出口限制。
二、管制本质:非“禁令”,而是“许可管理”,核心意图明确
• 管制≠禁令:出口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而非完全禁止,过往电池供应链相关管制案例(如2023年高纯度石墨)显示,核心企业可正常获取许可,未阻断出口。
• 政策意图:一是避免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内卷”(过度竞争),二是保护国内优势技术(如锂提取、石墨负极、LFP正极等),将电池及材料提升至“国家安全”层面(因部分产品兼具民用与军用双重属性,符合“两用物项”定义)。
三、市场影响:头部企业优势稳固,海外厂商面临材料压力
1. 中国企业:先发者受益,后进者承压
• 头部无虞:已布局海外产能的企业(如宁德时代)不受审批制约,仍是核心推荐标的,此次管制对其无实质影响,A股宁德时代(300750.SZ)维持“超配(OW)”评级,最新股价409.89元。
• 后进者风险:海外产能布局滞后的企业,未来获取关键材料技术许可或推进海外扩张时,难度将显著增加。
2. 海外企业:关键材料 sourcing 难度升级
中国在石墨负极、LFP正极、NCM前驱体等领域占据全球85%-95%的市场份额,海外电池厂商(如韩国LG新能源、SK On)未来采购此类材料或获取技术许可时,将面临更大挑战;而松下因依赖日本住友供应链,受影响较小。
四、政策对比:历次电池供应链管制梳理
表1:2025年10月9日与7月15日LFP正极相关管制对比
政策时间 管制对象 技术参数要求 覆盖范围 许可要求
2025年10月9日 LFP正极材料及相关设备 压实密度≥2.5g/cm³、比容量≥156mAh/g 材料+设备 出口需许可证
2025年7月15日 LFP正极材料制造技术 压实密度≥2.58g/cm³、比容量≥160mAh/g、初始库伦效率≥97% 仅技术 技术出口受限
表2:2023年10月石墨相关出口管制回顾
• 管制品类:纯度>99.9%、抗弯强度>30MPa、密度>1.73g/cm³的人造石墨,及天然鳞片石墨(含球形石墨、膨胀石墨);
• 例外条款:2006年政策中其他石墨品类的临时出口管制解除。
五、核心结论:宁德时代无风险,供应链格局分化
• 短期影响:当前电池及材料出口无实质冲击,管制针对下一代技术及高附加值材料,未波及现有产能;
• 长期格局:具备海外产能、技术壁垒的头部企业(如宁德时代)将进一步巩固优势,中国在电池材料供应链的全球主导地位短期难以撼动;
• 投资建议:维持宁德时代-A(300750.SZ)为电池价值链“首选标的”,看好其海外布局与技术储备对政策风险的缓冲能力。